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自检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控制装置及相关附件的日常维护仪器-1保养-4/;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6.能效检测报告、高能耗特种设备能耗状况记录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1、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自检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控制装置及相关附件的日常维护仪器-1保养-4/;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6.能效检测报告、高能耗特种设备能耗状况记录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